國安法黯淡母親節 港遭控罪者母:我要保護孩子
(中央社台北9日電)活躍於社運的香港社工呂智恆因被控國安法而遭拘捕,在獲保釋逾2個月後,他的養母向港媒表示,因案件仍未落幕,裁決後會再次「失去」兒子,但「是我的孩子,我就要保護」。
港媒明報今天刊出呂智恆養母受訪的報導。
警方國家安全處人員於1月6日逮捕約50名泛民人士,指他們去年7月為立法會選舉而進行的初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港警隨後又在2月28日以港區國安法中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其中47人,其中包含呂智恆。
呂智恆2月28日應港警要求赴警署提早報到時,與養母在警署門口相擁而泣。呂智恆養母在這次受訪時提到當時的心情,「我唔捨得佢(我捨不得他)」。
呂智恆養母表示,認識呂智恆時,他年僅12歲,父母離異、家境清貧,「冬天還穿夏季校服,中午要吃別人吃剩的飯」。2000年時,她開始擔任呂智恆監護人,多年來,「我早已把他視為親兒子」。
呂智恆養母提到,3月4日晚上,經過連續4天的保釋聆訊後,得知法官批准呂智恆的保釋,但律政司隨即提覆核,「那刻我是情緒崩潰了,我想起他小時候受過的傷,為什麼現在還要受這些苦?」
呂智恆養母表示,儘管充滿不解,但她仍堅持為呂智恆送囚車,「我會大叫『呂智恆,撐住呀!』,讓他知道我在」。不過在送車前,她曾收到呂智恆短暫來電,要求她「你快點走啦,好辛苦」。
呂智恆隨後在3月月5日獲得保釋機會,但被設下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違反國家安全的言行等嚴格的保釋條件。
呂智恆養母表示,一家人對母親節沒有慶祝計畫,只想好好吃頓飯。因為香港泛民派47人的案件仍未落幕,裁決後她可能會再度「失去」兒子,「我知(可能)會有這個結局,但我不想,所以我在思考還有什麼可以做,是我的孩子,我就要保護」。
呂智恆養母說,「港府要管治香港不能高壓,是要懷柔,我只希望政府可以撤銷對他們47人的控罪」。(編輯:賴言曦/張淑伶)11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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