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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奇藝騰訊廣告促銷 陸委會:涉違反兩岸條例

2020/6/17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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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賴言曦台北17日電)中國大陸OTT平台愛奇藝、騰訊WeTV傳出上架有線電視機上盒,並在台刊登信用卡促銷廣告。陸委會表示,OTT TV非屬陸資來台投資許可項目,促銷行為已涉違反兩岸條例第34條。

大陸委員會今天晚間以書面表示,依兩岸條例第34條規定,中國大陸OTT TV屬未經兩岸條例許可的中國大陸物品、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也不得在台從事廣告活動。也就是說,OTT TV非屬陸資來台投資的許可項目,因此,中國大陸企業無法來台投資經營相關業務。

陸委會進一步指出,愛奇藝、騰訊WeTV未經政府許可來台投資,現卻透過與台灣多家銀行合作,在台刊登信用卡促銷廣告,已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第34條中國大陸物品、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在台從事廣告播映、刊登或其他促銷推廣活動的規定。

針對上述事項,依兩岸條例第89條規定,應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陸委會表示,已洽請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儘速查處。

陸委會強調,政府並未開放陸方OTT TV業者來台,愛奇藝和騰訊WeTV等擅自在台與有線電視業者合作上架播出,或刊登業務廣告等業務行為,均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相關主管機關已蒐集其違法事證進行查處中。

陸委會也呼籲相關業者,勿與陸方OTT TV業者合作,或協助其在台從事業務行為,以免受罰。(編輯:邱國強)10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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