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院裁決 占中三子串謀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2019/4/9 11:32(4/9 13:20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9日電)香港「占中」案今早裁決,「占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被裁定「串謀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早上就案件進行裁決,包括「占中三子」等9名被告進入法院聽候結果。
綜合媒體從法庭獲得的訊息,法官判決「占中三子」首項串謀公眾妨擾罪名成立;至於第二項控罪「煽惑他人公眾妨擾」,除了朱耀明外,戴耀廷和陳健民罪成,另外4名被告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也有罪。
在第三項控罪「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中,「占中三子」被判無罪,但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被判有罪。
此外,黃浩銘被判「煽惑他人公眾妨擾」和「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前民主黨主席李永達也被判「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罪成 。
李永達在法官宣判後向媒體說,聆訊將於下午繼續,屆時法官可能會聆聽各人的陳情,並以書面說明裁決理由。
他說,目前不知法官下午會否馬上判刑,一旦判刑,各被告會馬上被羈押,不能交保外出。
「占中三子」以及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和李永達因為發起或參與「占中」,去年底被當局起訴,罪名包括「串謀公眾妨擾」等3項罪名。(編輯:翟思嘉)10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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