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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擬提新規 外籍機師不懂中文需配翻譯

2019/3/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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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6日電)中國民航局官網5日發布徵求意見稿,當中規定,若外籍駕駛不懂中文,應保證機組具有中文通訊能力,搭配一名能翻譯的飛行機組人員,以便與空中交通管制員、飛行簽派員和地面勤務人員溝通。

北京青年報報導,中國民航局這份「關於外籍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參加我國飛行運行的意見(修訂稿)」將徵求意見至22日,新意見生效後,民航局2012年發布的同名意見將作廢。

「意見」中規定,外籍飛行員申請者應先獲得體檢合格證,並通過相應的理論考試和飛行人員ICAO英語等級考試(4級或以上)或執照已具有該等簽注,再經過一系列程序獲得飛行資格。

意見稿特別提及,中國國內機構安排外籍駕駛員飛行時,在外籍駕駛員沒有中文通話資格、駕駛員執照上有相關運行限制時,應當保證其機組具有與空中交通管制員、飛行簽派員和地面勤務人員進行通訊聯繫的能力。

若飛機駕駛員缺乏中文能力,航空公司應當在飛行機組中搭配一名英文符合要求且具有中文通訊能力的機組成員,或增派通過ICAO英語等級考試(5級或以上)的中英文翻譯人員。(編輯:翟思嘉/周慧盈)10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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