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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受迫害事證 滯桃機陸人難入境

2018/12/5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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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繆宗翰台北5日電)陸委會今天表示,9月底至今滯留於桃園機場的中國大陸男子劉興聯、顏克芬,迄今無法提供確切受迫害事證,未能獲准入境。政府正持續查證中,也密切注意兩人身體狀況。

43歲的顏克芬和63歲的劉興聯滯留在桃園機場已70天。兩人9月27日持中國大陸有效護照從泰國過境台灣,要轉機前往北京。但因遲遲未登機,在桃園國際機場的航廈內遭移民署人員查獲。他們當時表示,在中國大陸遭迫害,盼申請政治庇護。

大陸委員會晚間透過書面說明表示,兩人向政府提出庇護及短暫入境訴求,卻迄未能提供明確受迫害事證,也未符合現行政治考量在台專案長期居留或短期入境停留等入境申請條件,因此未能獲准入境。

陸委會強調,除與內政部移民署協請外交部透過駐外館處查證兩人向第三國申請政治庇護情形外,至今也已邀集相關機關召開多次會議,查證相關訊息,尋求妥適處理方案。

自由時報今天報導,陸委會直到10月中旬才到機場關切,但未做任何指示即離開。

陸委會晚間回應,9月27日晚間接獲移民署通報後,隔天即會同移民署派員赴機場與當事人會面,瞭解相關情況,之後於9月29日、11月29日再赴機場聽取兩人訴求、關懷身體狀況,溝通可行的處理方向。相關報導與事實不符。

陸委會表示,雖然台灣的難民機制尚未完備,但人權是普世價值,政府相關機關在處理本案過程中會保障兩人在過境期間的安全,並整體考量國際慣例、國內相關法律規範、過往處理案例、人權保障及國際視聽等層面,並在尊重當事人意願下,溝通未來的處理方案。(編輯:邱國強)10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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