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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宣判 陸網民:莫須有現代版

2017/11/28 16:05(11/28 16:2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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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8日電)中國大陸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在微博公布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罪」案判刑結果。結果竟有許多中國大陸網民留言,質疑何為「顛覆國家政權」,更有人直呼這是「莫須有現代版」。

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上午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前民主進步黨黨工李明哲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同案的中國大陸人士彭宇華則被判7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

岳陽中院微博今天上午在微博公布宣判影片,引起大批中國大陸網民留言討論。令人出乎意料的是,在中國大陸網路控管下,網民的評論並未一面倒地支持官方判決結果,反而有不少人留言質疑。

有人反問「什麼叫顛覆國家政權?」,也有人說「就這麼兩個人能顛覆國家政權也是醉了」、「莫須有現代版」。

也有中國大陸網民提起近日北京驅逐「低端人口」的事件,反問「那拆遷隊拆農民家甚麼罪?家都不給。」;也有人問「國家政權如果犯渾,怎麼辦呢?」、「有合法變動國家政權的方法嗎?」,更有人直呼「李明哲無罪、釋放李明哲」。

但也有網民不知是支持這項宣判還是反諷,留言表示「這種(留言)竟然沒有被封號」、「你是李明哲同黨,立刻抓起來」。10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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