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港占中期間妨礙執法 示威者入獄3個月

2017/3/30 11:50(3/30 12:09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30日電)香港泛民主派激進團體「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因在「占中」運動期間妨礙執法,今天被香港高等法院判監禁3個月。

鄭錦滿等17人被指於2014年占據旺角交通要道期間,阻礙執達吏執行禁制令,香港律政司以藐視法庭罪控告他們。

鄭錦滿及另一名被告歐煜鈞先前承認控罪。鄭錦滿今天上午被高等法院法官判入獄3個月,歐煜鈞被判入獄1個月、緩刑12個月,以及罰款港幣1萬元(約新台幣4萬元)。

香港商業電台報導,鄭錦滿要求交保外出,以便上訴,但遭法官拒絕,即刻還押看守所。

概括而言,執達吏是執行及傳達法官裁決的官吏。2014年「占中」運動爆發期間,有人向法庭聲請禁止示威者占據旺角的一些馬路,獲得法庭頒布禁制令。

其後,執達吏抵達旺角執行法庭的禁制令,但期間遭到一些示威者阻礙。

就「占中」運動本身而言,有關當局近日展開起訴行動,控告「占中」發起人戴耀廷等人串謀公眾妨擾罪等。106033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