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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男遇霧霾 告官要求賠口罩費

2016/12/2 20:47(12/2 21:1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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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日電)中國大陸男子孫洪彬日前到河南省鄭州市出差遇上嚴重霧霾。他因此控告鄭州市政府,為他在鄭州所購買的口罩花費索償。他表示,索取口罩費只是形式,最終目的是呼籲設立霧霾賠償專案基金。

北京青年報報導,本身是環保組織「好空氣保衛俠」義工的孫洪彬表示,他11月20日曾去鄭州出差,在該市地標建築二七塔附近感覺「特別嗆」、「霧濛濛的」,經環保部空氣質量平台查詢發現,當天鄭州市的AQI(空氣品質指數)為253,屬於重度汙染。

孫洪彬隨即萌生監督政府的念頭,當晚便擬出行政起訴狀。「之前來過河南幾次,但看到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河南省,他們可以說政府做得不好的地方,那普通民眾也應該站出來監督政府治理霧霾。另外,我覺得自己也應該做點事」。

他主張,大陸依據「環境保護法」及「大氣汙染防治法」規定,鄭州市政府應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品質負責,因此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他購買口罩的費用人民幣32元,並承擔立案訴訟費50元。

孫洪彬說,因為一個口罩打行政賠償官司,看上去有點小題大做,但他追求的是形式上的意義,真實目的是呼籲當地政府設立霧霾賠償專案基金。

中共中央環保督察組今年7月曾進駐河南省,指督察轉辦的案件中,涉及大氣汙染問題較多,而作為全大陸「汙染最重的省會城市之一」,鄭州市未完成2015年的環保責任目標考核,但「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優秀」。10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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