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俊山一審判死緩 貪汙受賄5罪併罰
2015/8/10 18:32
(中央社台北10日電)共軍總後勤部前副部長谷俊山貪汙、受賄、挪用公款、行賄、濫用職權案今天一審宣判,中國大陸軍事法院決定5罪併罰,判處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財產,追繳贓款,並剝奪中將軍銜。
新華網報導,大陸軍事法院認定谷俊山犯貪汙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行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併罰,決定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贓款贓物予以追繳,剝奪中將軍銜。
報導說,在案件審理期間,軍事檢察院補充起訴谷俊山犯行賄罪。10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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