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城中城大火疑情侶點香釀災 涉案女遭聲押男交保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張祈高雄15日電)高雄市「城中城」大樓惡火造成46人死亡,涉案情侶疑因點香驅蚊釀災,涉案黃姓女子依過失致死等罪聲押、郭姓男子交保。高雄市政風處籌設行政調查小組,釐清責任歸屬。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瑞芬上午接受媒體聯訪表示,高雄市「城中城」大樓火災現場已由高雄市消防局完成鑑識,檢方為求慎重,再到現場勘驗;案件偵辦部分,檢警已積極搜集相關證據。
檢調初判,起火點位於1樓茶具行後方小套房,並在裡面找到1個燒焦的香爐及鐵罐,經追查鎖定14日晚間曾入內喝酒的郭男、黃女疑點香驅蚊釀災。
郭男、黃女傳喚說明時供詞反覆,上午分別移送高雄地檢署複訊,晚間6時許檢方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等罪聲押黃女,郭男以新台幣6萬元交保。
檢方調查,郭男長期借用茶具行後方房間,並常找來黃女在裡面喝酒聊天;當天兩人爭吵後,郭男因負氣先行離開,黃女則在與另名男性友人喝酒後,獨自留在裡面,期間可能為驅蚊點燃檀香粉,但疑因用火不當未熄滅完全,離去沒多久後就發生火警。
檢方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黃女在14日凌晨2時16分喝酒後離開房間,15分鐘後就有目擊者看到疑似濃煙,約在2時40多分就有人發現火光從房內冒出,趕緊報警。由於黃女在偵訊時供詞反覆,一下稱點燃檀香粉驅蚊後把灰燼放到垃圾桶,一下又說記不清楚,但否認故意縱火。檢察官認為她涉用火不當嫌疑重大,依過失致死和公共危險罪聲請羈押。
依現行刑法第276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公共危險罪部分,失火燒毀供人使用住宅或現有人所在建築物、礦坑、火車、電車等,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高雄市政府籌組行政調查小組,由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擔任召集人,高雄市政風處長林合勝及法制局長王世芳協助調查,並聘請8名外部成員各具有建築、消防及法律等專業三大領域專家學者,調查結果將公告周知。
高雄市政府指出,為避免類似案件再次發生,調查小組調查涵蓋現行法令周全檢討、災前執法及行政管理有無疏漏輕忽或不夠積極,以及救災行為是否有延遲等三大面向。
陳其邁今天取消公開市政行程,上午分別前往高雄市立殯儀館、國軍高雄總醫院、高雄榮民總醫院及聯合醫院,慰問家屬及探視傷者。
陳其邁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目前共21名住戶住院治療,除要求各醫院全力照顧,也指示高雄市社會局、民政局專人陪伴,協助傷患個人及家屬在生活、安置上的問題。
罹難者部分,高雄市殯儀館同樣有一對一社工關懷慰問機制,高雄地檢署指出,已完成42件相驗,並核發35件相驗屍體證明書,另4件家屬也連絡上,目前僅剩2名女子身分未明。
高雄市社會局運用「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金專戶」每名傷者提高發放慰問金新台幣5萬元、罹難者20萬元,罹難者喪葬費用由市府支付。
陳其邁表示,高雄市目前列管超過30年以上、沒有管委會的住商混合大樓共有34座,昨天已要求工務局、消防局、警察局等單位在3天內完成全面安檢;屋齡30年以下的住商混合大樓安檢,預計下週全面啟動。(編輯:戴光育)1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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