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生活費調升有助多口之家降稅 估27萬戶受惠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11日電)5月申報2020年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持平,但因納保法保障不課稅的基本生活費調升新台幣7000元,有利多口之家降稅,估新增27萬戶受惠;因疫情無力繳稅者,也能申請延、分期繳納。
5月報稅季來臨,今年報稅時可以注意以下兩點:
一、納保法保障不課稅金額增至18.2萬,多7000元歷年調幅最大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保障國家不可對民眾「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課稅,標準為依照主計總處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計算,有利降低多口之家稅負。
安永執業會計師楊建華指出,隨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提高,2020年納保法保障不可課稅的每人基本生活費用大幅上調7000元至18.2萬元,創歷年最大調幅。
只要家戶中所有人的基本生活費用的合計數,高於「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以及身心障礙、教育、幼兒學前、長期照顧、投資儲蓄特別扣除額」加總金額,計稅時可增加減除差額,確保完整保障納保法保障不課稅權利。
舉例來說,育有3名就讀國小子女的5口單薪之家,2020年基本生活費合計為91萬元(18.2萬乘以5個人),但家戶適用的免稅額、扣除額合計僅88萬元,計稅時所得額將可增加減除3萬元。
依據財政部預估,今年將有27萬戶可因基本生活費調高而新增受惠,累計受惠納保法保障降稅的戶數達205萬戶;減稅利益也比2019年增加25.51億元至96.57億元。
此外,基本生活費用提高也有利民眾列報扶養父母、岳父母、祖父母等直系尊親屬,按規定,直系尊親屬即使未滿60歲,只要年所得低於基本生活費用就可列報扶養,隨著去年基本生活費用標準提高由17.5萬至18.2 萬元,列報扶養條件也隨之變寬。
二、因應疫情影響,財政部持續提供相關紓困措施
KPMG台灣所會計師游雅絜表示,受疫情影響,無法於申報期內一次繳清稅款的民眾,可申請延期繳納,期限最長1年,或是分期繳納,最多分3年。
此外,財政部也調增2020年執行業務所得者的費用率,透過拉高費用比重,降低所得金額,達到實質減稅效果。
游雅絜指出,執行業務者5月申報去年所得時,醫事從業人員中,除藥師全民健康保險收入(含藥費收入) 費用率調高為96%外,其他如醫師、醫事檢驗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藥師及營業師等,適用費用率可直接按原費用率的112.5%計算,可增加扣除成本費用。
其他執行業務者,若去年收入總額較前一年度減少達30%,也可按原費用率的112.5%計算。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者,如去年收入總額較前一年度減少達30%,適用費用率也可按原費用率的112.5%計算。
楊建華則指出,去年因受隔離、檢疫或身為照顧者收取政府提供的防疫補償,均可免納入今年5月綜所稅申報,照顧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 COVID-19)患者醫事人員所領取的醫事津貼,報稅時也免計入。(編輯:趙蔚蘭)11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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