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促返還晚晴社工回捐薪資 否則加重裁罰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1日電)高雄市議員黃捷今天揭發晚晴婦女協會涉要求社工薪資回捐,金額逾百萬元,另要社工簽「自願」離職書等,社會局已對晚晴回捐薪水部分裁處要求返還薪資並強調若薪資未核實或回捐會加重裁罰。
有關晚晴協會涉及社工勞動權益案,勞工局已依違反勞基法部分,包括工資未於約定發薪日發給及部分勞工出勤紀錄未依法保存5年規定裁處新台幣11萬元。
無黨籍市議員黃捷偕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郭志南在市議會召開記者會,揭發晚晴婦女協會涉要求社工回捐薪資,社工在領到薪水後被要求回捐數千元不等,已知近年社工回捐薪資超過百萬元,質疑龐大的資金流向,也不滿協會理事長無視協會剝削的違法情形不聞不問。
黃捷指出,社會局及勞工局介入協調,協會仍無視於勞動法規,惡意解雇社工,造成社工身心受創,於勞工局協調時還出現自殘行為及企圖輕生。郭志南指控協會還對社工寄出存證信函,批評原本是公益的團體卻淪為剝削迫害的團體,「吃人夠夠」。
黃捷促中央及地方聲援社工,別讓助人的社工獨自面對目無法紀的社福雇主,籲社會局公開違法機構、立委協助連線促衛福部針對違法機構制定退場機制。
社會局109年度以「親密關係家庭暴力個案追蹤輔導服務」委託晚晴協會辦理,經費約150萬元。社會局說,7月起陸續有19名現職及離職社工疑似有薪資回捐,調查並發函請晚晴返還薪資,已返還8人,其餘陸續返還中。
有關社工被協會要求回捐薪水,社會局聲明「絕不允許」,並已發函要核實給付薪資,不得變相回捐,若薪資未核實給付或回捐就會加重違約金裁處。
被控漠視回捐薪水,高市晚晴婦女協會理事長沈玉玲今天由民進黨市議員黃文益陪同召開記者會,說明她獲知社工回捐薪水一事已要求協會返還並於9月5日請辭職務;聲明她鮮少過問會務,都由總幹事等人負責。沈玉玲請辭案,社會局表示,依人團法規定必須以書面提出在理事會議決議通過,但程序未完備,社會局認定她未完成辭職程序。
有關社工回捐薪水,高市晚晴婦女協會總幹事楊承恩表示,都在返還處理中;至於薪水回捐用途用於協會的營運及房租等。(編輯:陳俊碩)10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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