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拆除工程樓板鷹架傾斜 市府開罰2.7萬限2天改善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0日電)台中中區一處建案拆除工程工地,今天中午12時發生樓板、鷹架傾斜;市府都發局初判,承造人未做好安全防護,且未依施工計畫書施工,裁處2.7萬元罰鍰,限期2天內改善。
台中市中區公園路一處老舊旅館,正進行拆除改建工程,中午12時,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巡邏員警發現鷹架有倒塌狀況,派遣5名員警管制疏導車流,現場封鎖公園市府路口至公園自由路口路段,協助人車疏散及管制。
台中市政府都發局長李正偉在市議會定期會結束後,會同結構技師公會及土木技師公會現場會勘;一度傳出是因為降雨造成建築傾斜,後經李正偉與結構技師公會等人勘差,初判為承造人未做好安全防護,且未依照施工計畫書施工,才造成施工架傾斜。
建物本為敬華飯店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的「福泰桔子商務旅館」,民國111年11月17日註銷旅館登記。李正偉現場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此為危老建築拆除重建案,原本建築物為地下2層、地上8層,未來改為地下5層、地上27層,目前正辦理老舊建築物拆除作業。
李正偉提到,因舊有結構物是用懸臂樑處理,依照施工計畫書,應用相關鋼索以後拉方式拉著樓板與柱子後,才可拆除;初步勘查發現,在鋼索固定過程中,疑似鋼索強度不足,加上鋼索還未完全固定好就直接拆除相關柱子,導致樓板往前傾斜,造成鷹架向外突出。
台中市結構工程技師公會理事長許庭偉指出,此為懸臂4米長建物,應由懸臂端開始拆除,但施工單位未依照施工計畫書建議內容施工,疑將內部梁柱拆除後,柱子有點受損,造成懸臂端太重,樓板就往公園路傾倒,壓迫到施工架;目前要求進行緊急加固作業,要把所有傾斜樓板都往內拉,現在建議增加拖吊鋼索加固。
都發局將依照建築法勒令停工改善,另已要求工地須先好做緊急防護措施,將已傾倒施工架配合先行加固拉回,部分因拆除傾倒結構物也應同步拉回至樓板安全範圍,後續尚須依規經施工諮詢再申請復工。
李正偉表示,依建築法規定,建築物施工場所,應有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的適當設備或措施,有關承造人未做好安全防護,造成施工架傾斜並未依施工計畫書所載程序執行拆除作業,裁處新台幣2萬7000元罰鍰,限期2日內改善。(編輯:陳仁華)1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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