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傳陳同佳律師將見台官方 陸委會:目前沒訊息

2020/10/4 16:32(10/4 16:44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賴言曦台北4日電)港媒今天報導,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稱,台灣律師已收到陳同佳的指示,明天將會與台灣官方見面;陸委會對此則回應,「目前沒有這方面的訊息」。

涉嫌在台殺害同行女友潘曉穎的港人陳同佳,近日自稱計劃在10月內來台投案。

據香港01今天的報導,管浩鳴表示,台灣律師已收到陳同佳的指示,明天將與台灣官方見面,但暫時不清楚處理方法,稱下星期情況會較明朗,並重申陳同佳投案意願沒有問題。

大陸委員會則以書面形式應詢作上述回覆。陸委會也強調,希望依法將殺人嫌犯繩之以法、還給被害人公道,共同實現司法正義的立場堅定。

此外,港府保安局發言人昨晚間宣稱,香港警方並沒有與台灣建立單一聯繫窗口,更不涉及任何證據協助,而台方向香港警方提供陳同佳可向台方聯絡的資料,香港警方已隨即轉告。

陸委會指出,台港警方去年10月下旬已相互提供聯絡窗口,相關的資訊也經由台灣刑事局透過香港警務處的管道通知陳同佳,如果陳同佳確定要來台灣面對司法,隨時可以透過窗口聯絡,相關事宜已準備就緒,一切依法辦理。

陸委會也提到,港府屢稱無法律基礎,又稱會提供協助陳同佳赴台的可行安排,實際卻是延宕近1年依然無所作為。本案關鍵在於陳同佳真實的投案意願,以及港府的責任感,呼籲陳同佳及港府拿回初心、具體行動,儘速與窗口聯繫。

陳同佳在2018年2月在台殺害潘曉穎並棄屍後,隨即搭機返回香港,但僅依盜竊財物等罪名判刑入獄,並於去年10月份出獄。

此前,士林地方檢察署分別在2018年3、4及7月向香港律政司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但港府以台港之間無移交嫌犯的機制為由,並未理會。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更曾在去年10月22日的記者會上表示,已致函要求港府同意檢警前往香港,押解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同時帶回陳同佳在港筆錄等相關卷證。但港府23日凌晨發布新聞公報指稱,台灣派遣檢察官赴港執法是「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完全不能接受」。(編輯:沈朋達)109100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質疑陳同佳一拖再拖 潘曉穎母:應立即搭機赴台
172.30.1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