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蘇宏達案 法官:合理評論不罰

2020/1/6 17:06(1/6 17:20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黃麗芸台北6日電)台大教授蘇宏達批評故宮政策,遭依違反社維法移送法院裁處。士林地院認定,蘇宏達言論屬可受公評之事,裁定不罰。全案可抗告。南港警分局指出,尊重法院裁處結果。

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蘇宏達日前在臉書(Facebook)揭露「遭政府查水表過程」,指因為他在臉書上批評政府故宮政策,被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台北市南港警分局表示,全案依相關法律規定偵辦,已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罪嫌,移送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裁處。

士林地方法院指出,故宮院長接受媒體專訪提及未來計畫,涉及政府政策,攸關公共利益,屬於可受公評之事。而蘇宏達臉書影片上載明「自由時報專訪報導請看網址」,顯知影片是以蘇宏達對報導的理性與判斷,而為個人意見表達與合理評論,屬言論自由保障範疇。

士院表示,影片言論、用語可能令人對執政黨產生負面觀感,引致觀點不同者不快,但仍不影響合理評論性質,警方雖然表示故宮已在專頁發文澄清,但蘇宏達先發布影片,故宮事後澄清,不能推論蘇宏達在發布影片前,明知他的言論不實。

法官認為,蘇宏達影片內容縱使引起民眾瀏覽、回應、分享、抑或討論及爭議,也難以認定使聽聞者產生畏懼恐慌等負面心理,達到影響公共安寧的情形,裁定不罰。(編輯:戴光育)109010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