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2.0將補助機構住民 最高1年6萬元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2日電)衛福部長陳時中今天宣布,將補助長照機構住民,補助金額依照綜所稅級距採階梯式補助,最高1年可獲新台幣6萬元,預估5.1萬人受惠,所需經費約29億元,10月15日起受理申請。
衛生福利部在民國106年1月正式啟動長照2.0政策,建構社區、居家長照服務提供模式,但外界一直質疑,長照2.0政策沒有照顧到入住機構者需求。根據衛福部推估,108年長照需求人數約79.4萬人,住在機構就有約8.5萬人。
衛福部長期照護司長祝健芳下午在記者會表示,所得稅法修正增訂每人每年12萬元的「長照特別扣除額」,雖有排富,但較低所得者仍無法受益或受益較少。為此,政府推動長照2.0升級,推出「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今天獲得行政院核定。
補助方案的內容是108年1月入住長照機構之後滿90天以上,1年1次以匯款或記名支票直接補助申請人,設有排富條款。
補助金額按綜合所得稅稅率級距採階梯式補助,與長照減免稅金合計每人每年最高6萬元,例如所得稅率0%者直接補助6萬元;所得稅率5%者長照減免6000元稅金,加上補助5.4萬元機構住宿補助,二項合計6萬元;稅率12%者長照減免1萬4400元稅金,加上機構住宿補助4萬5600元,合計也是6萬元。
長照司預估108年補助長照機構住民受益人數約5.1萬餘人,經費所需為新台幣29.19億元。
祝健芳表示,補助的機構類型包含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安養床除外)、身心障礙機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榮民之家(自費失能養護床、自費失智養護床)、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及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照機構等。
排富條款為最近一年的累進稅率超過20%、按20%稅率課徵基本稅額者及未來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稅者。
祝健芳說,近日將到各地展開說明會,民眾從10月15日開始可檢附申請書、入住機構契約書和繳費收據影本等向機構所在地的地方政府申請,款項將於今年12月底前發放。
陳時中表示,長照2.0推動2年餘,居家及社區服務資源已穩定發展,配合總統蔡英文長照政策升級,延伸到住宿式機構,推動住宿式住民補助方案,希望能緩解機構使用者跟家屬的經濟負擔。
陳時中也說,長照政策核心精神是在地老化,但有一部分人仍有住宿機構的需求,新的政策並非拋棄過去核心價值、擁抱機構,而是根據需要,改善品質、減輕負擔的方式。(編輯:陳清芳)10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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