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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良諾克感冒液涉改標籤效期 封存16萬罐

2017/5/25 15:09(5/25 16:4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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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新北市25日電)新北市衛生局今天指出,天良生物科技公司涉竄改「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批號及效期,重新貼上新標籤。衛生局現場封存逾16萬罐藥品,並依違反藥事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新北市衛生局24日會同食藥署風險管理組到汐止區「天良生物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GDP符合性評鑑作業時,在該公司5樓出貨區查獲1524罐重新貼上新標籤(批號1062008)且刮除舊標籤批號及效期的「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衛署藥製字第011311號)藥品。

衛生局表示,稽查人員當時發現,藥品瓶身標籤黏貼方式有異,即懷疑遭竄改,隨即調查該藥品進出貨等資料,同時擴大稽查範圍,並於3樓及6樓又查獲外箱貼有報廢字樣的逾期案內藥品,確認藥品遭竄改批號及效期,經漏夜查察相關違規事證後,總計於現場封存逾16萬罐藥品。

衛生局說,天良公司已涉違反藥事法第82條第1項違法製造偽藥,全案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副局長許朝程表示,在市面上流通的「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藥品下架回收事宜,衛生局已請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協助辦理。

他提醒民眾,為確保用藥安全,不管任何批號效期的「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請民眾立即停止使用,身體倘有不適請盡速找醫師診治,同時呼籲所有藥局及藥商立即配合下架回收。1060525

天良諾克感冒液 業者自爆改標逾4年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25日電)食藥署今天表示,「天良生物科技公司」涉嫌竄改即期、過期的天良諾克感冒液有效期限,業者更自爆違法改標至少超過4年,現場16萬瓶感冒液通通遭封存。

食藥署風險管理組副組長王淑芬今天受訪時表示,昨天會同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到「天良生物科技公司」執行藥品優良運銷規範(GDP)符合性評鑑,發現該公司把「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衛署藥製字第011311號)的舊標籤刮除,貼上印有偽造批號、效期的新標籤,全案依違反藥事法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

王淑芬說,業者接受偵訊時坦言,因感冒液銷量不好,才動了歪腦筋將即期、過期的藥品刮除批號及效期標籤,貼上新標籤,每次延長2年到2年半,而且早從民國102年起就開始違法改標。

王淑芬指出,現場稽查時共查獲改標藥品共1524瓶,並封存庫存區及待報廢品共逾16萬瓶,下令全面下架該產品,並發布問題藥品回收訊息,請藥局與藥商配合下架回收。

食藥署表示,依藥事法第82條規定,若業者違法製造或輸入偽藥,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如有購買該項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10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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