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馬總統收非法獻金 法院判陳敏鳳免賠
2016/3/18 17:15(3/18 17:5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8日電)總統馬英九不滿遭指收非法政治獻金,向媒體工作者陳敏鳳求償。台北地院今天判馬總統敗訴,陳敏鳳免賠。全案可上訴。
頂新風波後,陳敏鳳2年前在美麗島電子報撰文指稱,多名科技業大亨在民國96年餐會,集資捐政治獻金新台幣2億元給馬總統。段宜康也在政論節目說,有電子業大亨捐政治獻金給馬總統。
馬總統委託律師到台北地院遞狀,向陳敏鳳及段宜康各求償千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台北地院2月審結段宜康部分,認定他影射爆料政治獻金與亞翔、榮工合併案有對價關係,卻未查證、確認,判決段應賠60萬元,並登報道歉,今天則就陳敏鳳部分宣判,認定已盡查證。10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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