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拒檢判3月檢上訴 管碧玲感謝捍衛海巡執法尊嚴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18日電)王男去年在金門后豐港涉拒檢並將岸巡人員強載出海,遭金門地院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3月徒刑,但金門地檢已提上訴。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表示,感謝檢方捍衛海巡機關執法尊嚴。
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今天在臉書(Facebook)發文指出,日前接獲金門地方法院判決,見犯嫌只判3個月、可易科罰金,心中有深深遺憾,但今天得知金門地檢署檢察長王柏敦已提起上訴,感謝金門地檢署捍衛海巡執法尊嚴,且檢方上訴理由顯示充分了解海巡執法風險,詳述海巡所冒生命危險及王男行為可能造成的國安風險。
管碧玲表示,理由書載明,王男在人員登船安檢過程中發動引擎,強載人員駛離港區,人員因受外海風浪顛簸影響,僅能中斷安檢,各自抓住欄杆以策安全,且當時為深夜時段,視線不佳,王男行為致海巡署艦隊分署需抽調多艘巡防艇前往馳援,除因突發勤務需耗費國家大量人力、油料及艦艇維護費用外,海巡人員攔停船隻、強行登檢過程若稍有不慎而有人員落海,將發生嚴重憾事。
理由書提及,金門海域為台灣海防前線,緊鄰中國海域,王男駕船逃逸、規避檢查等行為,若航行方向未能掌控妥當,很可能將執法公務人員一同載往中國海域,衍生不必要兩岸爭端並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認定王男犯罪手段惡性非輕且所生危害甚鉅。
管碧玲指出,理由書說明,當時安檢人員比對船隻執照、船舶佈置圖,發現船隻置物艙無法開啟,有擅自改裝為密艙夾藏貨物疑慮因此加強檢查,王男竟為規避、妨害後續檢查而將安檢人員強載出海,若僅給予王男較輕刑度刑罰,顯然無法達到刑法一般預防及特別預防功能,致使包含王男在內業者或其他利用密艙走私等非法業者未能有所警惕。
管碧玲表示,海巡人員每次執法都承受極大風險,絕不能讓惡行輕縱,將全力堅持嚴正執法,捍衛國家海上防線,希望未來在法院審理過程,能得到法官同理體察,用嚴懲判決給予海巡執法者公平對待與應有保障。114031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