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求復合遭拒殺死前女友 男子判刑21年定讞

2024/1/22 11:43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2日電)全姓男子與廖姓女子原為男女朋友,2人分手後,全男求復合及發生性關係遭廖女拒絕,憤而勒昏廖女持刀刺頸致死,台中高分院依殺人罪判全男21年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全男透過交友APP認識廖女進而交往,並從桃園市搬到台中市工作且與廖女同居,廖女不久後與原配離婚。民國111年4月間,廖女對全男感情轉淡,提出分手,全男搬離同居處,但2人仍有聯絡來往。

判決表示,全男與廖女分手後仍深愛對方,懷疑廖女另有新歡,心生忌妒不甘。111年5月某日晚間,全男趁與廖女及廖女兒子一起慶生,提出復合並做愛的要求遭拒,隨後勒昏廖女後,持預藏水果刀及剪刀刺殺廖女頸部致死,並猥褻、性交廖女屍體。

全男在行凶後翌日凌晨,先帶著廖女的兒子到附近超商購買食物共同進食後,再一起到派出所,全男向警方供稱自己殺人並自願接受裁判。

台中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處全男無期徒刑,台中高分院審酌全男自首,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惡性未達應科以最長期監禁程度,改判有期徒刑21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方沛清)113012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