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三創薪資 前員工判賠312萬餘元確定
2022/4/19 12:11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9日電)黃姓女子被控於鴻海集團旗下三創公司擔任人資管理師期間,虛增自己與張姓男友的薪資。二審判決黃女、張男須連帶賠償312萬餘元。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確定。
判決指出,黃女自民國101年4月9日起任職於世達發公司人資部,擔任管理師,102年4月1日起轉任三創公司人資部相同職務,主要負責薪酬管理業務,後於103年間離職。張男曾於102年1月28日至世達發公司擔任兼職約聘人員,102年3月18日離職。
判決表示,黃女於2家公司期間,涉嫌藉由職務之便,虛偽於薪資明細表上的「實領合計」、「實發金額」或「應發金額」欄位輸入不實資料,變相幫自己及張男加薪。刑事部分判決2人有罪確定。
三創公司提出民事訴訟,要求黃女、張男連帶賠償損失。台灣高等法院判決2人應連帶賠償三創公司312萬餘元。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編輯:張銘坤)11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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