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涉虐死雲科大流浪犬緩起訴 網友表達失望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雲林縣25日電)雲科大校內流浪犬「阿魯」遭虎尾科大廖姓男學生虐殺,遭檢方緩起訴處分。學生動保社團張貼結果,網友回應難掩失望;雲檢今天表示,廖男坦承犯行、無前科,給予自新機會。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江金星今天表示,廖男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歷司法偵查程序應有所警惕,承辦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並需向公庫支付處分金,以及前往公益團體提供一定時數義務勞務,以促使改過遷善,未來能重視動物生命尊嚴。
江金星指出,廖男遭約談期間,家人發現他的壓力大、身心出現狀況前往醫院治療;廖男到案坦承犯行,且無前科,檢方予以緩起訴處分,附帶罰鍰及公益團體服勞務,希望給予一個自新機會。
虎尾科技大學主任秘書胡智熊指出,事件發生後,校方雖然沒有將廖生退學,但除了記過,也要求廖生需接受校內諮商輔導,之後廖生已於去年8月申請休學。
雲林科技大學的「汪汪社」去年4月間發現校內受歡迎的流浪犬「阿魯」失蹤後向警方報案。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追查到虎尾科大廖姓男學生涉嫌。
動植物防疫所表示,廖男民國108年6月間與另一雲科大陳姓學生在斗六市龍潭路抓到這隻白底棕色大斑塊犬隻「阿魯」,並以機車將牠載回虎科大附近飼養。
動植物防治所調查,由於「阿魯」去年6月至10月間曾兩度跑回雲科大,廖男在三度抓到「阿魯」後,將牠吊掛在租屋處陽台欄杆上一晚當作懲罰,隔天早上查看時,才發現「阿魯」已死。
「汪汪社」提供相關事證協助偵辦,防疫所人員約談廖男,廖男坦承犯行,另一隻校內流浪犬「咖喱飯」也遭廖男虐殺,全案依違反動保法函送法辦。陳姓男學生因未涉虐狗,無刑責問題。
「汪汪社」日前在官網張貼公告「校浪阿魯及咖喱飯確認遇害。漫長的訴訟程序其實在去年就結束了。近日透過知情人士才得知緩起訴處分結果早已出爐。」網友留言這種結果令人遺憾、失望及難以接受。(編輯:黃世雅)11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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