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騎車載醉女疏忽 害摔死肇逃遭判2年
2020/8/12 17:55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12日電)男子陳春卿與楊姓女子等人喝米酒、含酒精桑葚汁後,騎車載楊女卻未注意她酒醉不穩,致楊女摔落重創頭部不治,但陳春卿竟查看後逃逸,遭依過失致死、肇逃判2年,可上訴。
根據南投地方法院刑事判決,陳春卿民國108年9月22日從上午到下午先後與楊姓女子等友人一起喝米酒、含酒精成分桑葚汁及保力達飲料,雖無證據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但當天下午陳春卿仍騎機車載楊女,沿南投縣草屯鎮南坪路由西往東行駛。
判決書指出,陳春卿應注意後座楊女可能酒醉,難以自己坐穩後座,並減速至隨時可停止,以免後座乘客跌落,但陳春卿竟因疏忽導致楊女不慎摔落,造成創傷性腦損傷併硬腦膜下出血及蜘蛛網膜下出血等傷害。
陳春卿事後明知後座乘客楊女跌落機車,經查看昏迷不醒,竟基於肇事逃逸犯意,未通知或等待警察到場及協助就醫就騎車離開,直到同天傍晚,當地里長行經才發現報警送醫,楊女因顱內出血致中樞神經衰竭,於108年9月26日死亡,案經楊女丈夫訴由南投縣警察局草屯分局報告,南投地方檢察署偵查起訴。
陳春卿審理時坦承犯行,南投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陳春卿有期徒刑1年,又犯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1年8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編輯:洪學廣)10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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