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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民調顯示逾8成民眾反對廢除通姦罪

2020/3/31 11:24(3/31 12:3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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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1日電)大法官今天針對刑法通姦罪是否違憲進行言詞辯論。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林映姿指出,台灣社會對廢除通姦罪並未形成共識,依據民調顯示,反對廢除通姦罪者為85%。

大法官會議今天在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庭;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林映姿告訴中央社記者,通姦罪的存廢問題,是社會重大關注的議題,且牽涉倫理價值問題,因此必須探究人民對此議題看法並廣納各界意見,目前台灣社會對廢除通姦罪並未形成共識,大多數民眾反對修法情形下,若立即修法廢除通姦罪,恐難為國人接受。

依據法務部提供資料,最近一次相關民調是4年前,將通姦應否除罪的議題,刊登於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設置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並同時刊載「通姦應否除罪化」公聽會會議紀錄及現行民、刑事法律規定,供民眾投票及表達意見,藉以蒐集及探究民意趨向,作為修法參考;總計參與投票人數1萬755人,反對廢除通姦罪者為85%。

此外,法務部6年前委託民意研究公司進行調查,先使民眾瞭解目前刑法、民法對於通姦行為的相關規定,詢問民眾對於廢除通姦罪的看法。調查結果顯示,77.3%民眾不贊成廢除通姦罪,即使在民法修正而有配套措施情形下,仍有將近7成民眾反對廢除通姦罪規定。

另外,民間團體的財團法人台灣民意基金會,3年前做過「通姦罪廢除」的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只有10%的人非常同意,16%的人還算同意,25.1%不太同意,44.3%一點也不同意,4.6%沒意見;也就是約有26%的人支持通姦除罪化,有高達69%的人反對(包含44%強烈反對)。

林映姿指出,法務部刑法研究修正小組會議,曾在去年4月及5月間開會三次討論刑法第239條應否修正,會議中由法務部檢察司就本罪的立法沿革、學者意見、外國立法例、司法實務見解、統計資料、各界關於贊成與反對除罪的理由提出報告後,由委員就通姦罪存廢的問題進行討論。委員對此議題意見分歧而未獲一致共識。

林映姿表示,通姦罪規定是廣大民眾所關切的自身權益存廢問題,法務部抱持謹慎態度,持續密切關注民意的變化,適時提出符合民意需求的修正法案。(編輯:李亨山)1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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