剁兄雙掌焚屍假死詐保 男判刑18年定讞
2020/2/27 13:37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7日電)男子林宗耀為躲避入監,假冒哥哥申請身分證,進而殺害哥哥砍下雙掌焚屍,還在哥哥口袋放入自己證件,企圖假死詐保。二審判處林男18年徒刑,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林男本來經營公司,後來公司倒閉,林男信用破產,官司、債務纏身,為躲避入監服刑,假冒哥哥的身分,他以自己照片加上母親出具證明書,成功取得假身分。
林男母親曾為兄弟投保上千萬,林男為借屍詐死、詐保,民國106年間故佈疑陣邀哥哥外出喝酒,待哥哥喝醉後,載他到重劃區附近空地,持板模毆打哥哥,還持菜刀砍死哥哥。
林男為不讓人認出死者身分,在死者褲袋內塞入自己的駕照,砍下哥哥雙掌,潑灑汽油焚屍,案發前後,他換裝5次,轉搭私家車及5部計程車,掩人耳目。
一審台中地方法院依殺人、損壞屍體、詐欺等罪,判處林男無期徒刑。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二審指出,林男賠償哥哥的妻子與兒子共新台幣500萬元,哥哥的妻子與兒子同意不再追究林男任何民、刑事責任,並同意法院對於林男從輕量刑,給予自新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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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判決也指出,林男母親向法院求情,表示林男從小品性佳又會照顧家人,被害人嗜賭成性,林男幫忙償還賭債,會發生此次事件定有原委,希望林男早日復歸。
二審審酌後,殺人罪部分改判林男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損壞屍體罪部分改判刑2年6月,並與加重詐欺罪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8年。案經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張銘坤)10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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