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槍砲條例修正 警署:不減原民擁獵槍權益

2019/11/27 18:18(11/27 19:11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7日電)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案今天進行立院協商,網傳將更嚴格規範原住民自製獵槍;對此,警政署今天表示,保障原住民合法擁有自製獵槍權益部分並未修正,盼勿以訛傳訛。

臉書社團「台灣狩獵研究會」昨天在臉書發文表示,立法院27日將協商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案,以往不會被列為管制品的自製獵槍零組件將正式納管,意即原住民族以後家中若置放自製獵槍所用的鐵管、槍身等,即可直接逮捕移送,修法對原住民規範更加嚴苛。

警政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為保障原住民合法擁有自製獵槍的權益,這次修法並未修正,所以不論原住民自製獵槍或其主要組成零件,皆不適用刑事處罰。

警政署說,近年警察機關查獲改造具殺傷力的槍枝,7成是由非法改造而來,其中9成更涉及重大暴力犯罪。為確實抑制違法改造,這次修法將嚴格管制足以改造成具有殺傷力的改造槍。(編輯:張銘坤)108112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