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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菸案 北檢:持續清查購菸者是否涉有刑責

2019/9/26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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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6日電)偵辦私菸案的台北地檢署今天說,單純購買免稅菸,未利用公用車輛運輸或積極施用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目前由主管機關裁處,但北檢將持續清查是否涉有刑責。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昨天說,在華航私菸案中,有府內同仁在專機上買了37條菸,卻沒在查扣清單。總統蔡英文今天則表示,飛機上購買免稅商品或菸品不涉及刑事責任,主管機關調查後,若必要時會進行懲處。

北檢發布新聞稿指出,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依菸酒管理法規定不適用刑事處罰。

北檢指出,稅捐稽徵法第41條針對「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設有刑事處罰規定,但依現行法院判決,所謂不正當方法須具有與積極詐術同一的型態,若僅有漏報的消極行為,只能科以行政罰。

新聞稿提到,北檢認為國安局少校吳宗憲等人就9797條漏稅菸品,積極安排公用車輛進入管制區載運等施用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的行為,與單純未依法申報情形不同,因此提起公訴。

北檢表示,初步清查結果已於8月23日記者會說明,單純購買免稅菸而未利用公用車輛運輸並積極施用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目前由主管機關依權責裁處,是否涉有刑責,北檢將持續清查。(編輯:張銘坤)10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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