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平交道吊照終身不領照 大法官:合憲
2019/7/26 19:48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6日電)一名司機闖越平交道撞斷遮斷桿,被裁處6萬元、吊銷大貨車駕照、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司機不滿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釋字第780號解釋,相關規定合憲。
一名林姓大貨車司機於民國102年間7月間駕車行經台中市一處平交道時,列車警鈴結束後,林男往前行駛,才間隔4秒,另一列車又將通過,警鈴再次響起。林姓駕駛變成闖越平交道,撞毀第二個遮斷桿。
林男被警方依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處新台幣6萬元,並且被吊銷大貨車駕照、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林男行政救濟不成,聲請釋憲。
大法官指出,相關規定未牴觸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與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的工作權、財產權,也沒有違背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一般行為自由意旨。
不過,大法官認為,兩列以上列車交會通行或續行通過的時間,未設最低合理安全間隔時間,導致警報解除後於間隔時間極短的情形下,隨即又啟動警報,易使駕駛人誤闖平交道,造成事故,相關機關應儘速檢討改進。(編輯:張銘坤)10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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