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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請人代簽溢領加班費 瑞芳警無保請回

2019/1/9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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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9日電)瑞芳警分局警備隊鄭姓副隊長去年5月間,委請同事代為督勤簽到,遭懷疑溢領加班費,檢調昨天約談鄭員到案說明,經複訊後無保請回。

法務部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昨天上午8時許,持貪污治罪條例約談通知書,請鄭員至基隆市調查站協助說明,另持證人通知書通知同隊陳姓警員及瑞芳警分局交通組李姓組長協助說明,並帶回相關工作紀錄簿等卷證,隨後移送基隆地檢署,經檢察官複訊後,改以詐欺案無保請回。

瑞芳警分局表示,調查局於去年5月間調查案件,懷疑鄭員有溢領超勤加班費嫌疑,經分局內部調查後,鄭員半年來超勤結餘時數共計114小時,絕無溢領的意圖,已檢附相關卷證供地檢署偵參,至於行政疏失部份,將待檢調偵結後再行研議。

瑞芳警分局表示,後續會積極配合調查,秉持毋枉毋縱精神絕不護短,也會持續利用各項集會,加強宣教法治觀念,避免員警涉及違法行為損及警察形象。(編輯:方沛清)10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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