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審理凱聚炒股案 傅崐萁哽咽請求還監花蓮
2018/11/14 18:17(11/14 19:01 更新)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4日電)高院今天開庭審理前花蓮縣長傅崐萁被控炒作凱聚等股票案,因他案入獄的傅崐萁被提解出庭。傅崐萁當庭哽咽說,希望能先還監花蓮監獄,下次開庭時會做好辯論的準備。
傅崐萁因立委任內涉合機炒股案,被判刑8月定讞,9月25日入獄服刑,10月30日暫移監台北看守所,今天因被控炒作凱聚等股票案件更三審,被提解到台灣高等法院開庭。
更三審合議庭今天訊問傅崐萁對案件的看法時,傅崐萁說,過去每天工作長達17、18小時,沒辦法花時間在自己訴訟上,現在都趴在地上寫答辯狀,考量當庭說的話常被外界扭曲,會具狀清楚、完整向合議庭說明。
審判長考量傅崐萁妻子徐榛蔚正在選舉,當庭詢問傅崐萁是否想先還監花蓮,待下次開庭再移監北所;傅崐萁則表示,相信合議庭絕非惡意將他從花蓮移監北所,還哽咽說已被妖魔化多年,不希望庭上因他而被污衊,「我希望我能回去」。
審判長還表示,高院沒那麼大、不會介入政治,也不會管傅崐萁還監花蓮後,妻子是否探監,諭知11月26日上午再開庭審理傅崐萁所涉案情,命法警安排還監花蓮監獄事宜。
歷審判決指出,傅崐萁綽號「小傅」,於民國86年、87年間以投資股票為業,與時任台鳳公司負責人黃宗宏及已故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集資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及華隆公司上市股票,黃宗宏另被控炒作台鳳股票。
黃宗宏與傅崐萁歷審均被判處有罪,高院更二審於102年8月底宣判,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處黃宗宏4年徒刑、傅崐萁則判3年徒刑。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04年8月底宣判,認為檢方起訴傅崐萁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及華隆等4檔股票,更二審僅認定凱聚、昱成、長億成立犯罪,華隆部分漏未裁判,撤銷原判,發回高院更三審審理中。(編輯:李錫璋)10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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