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食安辦:冷凍年菜要注意標示上溫度與保存期限
2025/1/26 13:39(1/26 18:54 更新)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6日電)農曆春節家家戶戶忙著採購年菜,行政院食安辦今天表示,為了確保年菜品質,民眾在收到完整包裝的年菜時,應立即檢查產品的包裝完整性,以及是否有清楚的標示,並留意標示上的貯存溫度及保存期限。
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簡稱食安辦)表示,農曆春節即將來臨,家家戶戶著手準備年貨、伴手禮及圍爐的年菜。近幾年因為宅配產業興起,許多家庭改為外帶或外送宅配各式冷藏、冷凍年菜,輕鬆準備圍爐佳餚,因此年菜的保存溫度,是安心吃團圓飯的重要關鍵。
食安辦表示,為了確保年菜品質,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提醒民眾,在收到完整包裝的年菜時,應立即檢查產品的包裝完整性,是否有清楚的標示,並留意標示上的貯存溫度及保存期限。
食安辦指出,冷藏食品的溫度應保持在攝氏7度以下,易腐敗的食材餐點則建議保存在攝氏5度以下,冷凍食品則須維持在-18度以下,並應依包裝上建議的溫度環境迅速貯存,並避免反覆解凍、冷凍,以免影響食品的品質。
食安辦提醒,低溫食品的復熱也是確保安全的重要步驟,民眾在選擇使用微波爐、電鍋或烤箱進行加熱時,應注意不同年菜的復熱方式,為了確保食物均勻加熱並保持原有口感,建議參考食品包裝上的加熱指示或詢問業者的建議。(編輯:林淑媛)11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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