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幹事涉代簽通知文件 獲緩起訴罰30萬元
2018/11/7 14:10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7日電)台北市塗姓前里幹事,涉嫌擅自為役男體位判定等文書資料代簽名交差,遭廉政署送辦;北檢偵辦後因塗女認罪、犯後態度良好,今天給予她緩起訴處分,需支付公庫新台幣30萬元。
檢方調查,塗女去年涉嫌在送達役男體位判定及抽籤時間通知、承辦中低收入戶調查表時,擅自為役男、中低收入戶代簽姓名;另外在補助義警制服上,涉嫌以不實單據核銷,遭廉政署依偽造文書罪嫌送辦。
台北地檢署調查時,塗女認罪,檢方考量她沒有前科且犯後態度良好,因此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為1年,也要求支付新台幣30萬元處分金給公庫、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課程。(編輯:方沛清)10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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