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林姓村長參選人涉賄選 遭羈押禁見
2018/10/12 18:53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花蓮縣12日電)花蓮地檢署查獲首宗現金賄選案,林姓村長參選人以每票2000元至5000元不等買票,4名選民坦承收錢,林姓村長參選人雖矢口否認,最後仍遭羈押禁見。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怡仁今天下午表示,檢察官江昂軒日前接獲線報指稱,花蓮縣萬榮鄉某村村長參選人疑發放現金賄選。檢方立即指揮警方深入查證,發現林姓村長參選人於今年8月至9月間,與田姓樁腳分別拜訪村落選民,並以現金買票。
王怡仁表示,檢方查證後認為確有行賄買票犯行,於昨天指揮花蓮刑警大隊、鳳林分局員警分別拘提、傳喚林姓參選人、田姓樁腳及受賄的4名選民到場說明。
4名選民坦承收錢,分別拿到新台幣2000元到5000元,並將現金交由檢察官查扣。樁腳也承認幫忙買票。
林姓村長參選人到案後,雖否認犯行,檢察官以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花蓮地方法院聲押,今天下午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王怡仁表示,花蓮地檢署目前立案偵查的賄選案90件,查獲參選人賄選案件3件,檢察長黃和村呼籲參選人清白參選,並呼籲選民遇有行賄,應踴躍提出檢舉,檢察官會積極偵辦,一旦查獲行賄事實,會依規定核發檢舉獎金,法務部檢舉專線:0800-024-099。(編輯:陳俊碩)10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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