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母亡而背債 魏如萱撤銷執行勝訴
2018/2/1 16:51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日電)歌手魏如萱母親過世遺留債務,資產公司向法院聲請對魏如萱強制執行。魏起訴主張與母分離多年,不知母逝無法辦理拋棄繼承,北院今天判決撤銷強制執行程序,可上訴。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魏如萱的母親民國94年死亡,生前積欠銀行債務;台中地方法院依銀行聲請核發債權憑證,銀行將憑證轉讓給資產公司。
資產公司持債權憑證向北院聲請對魏如萱強制執行,扣押其於台北之音的收入,因台北之音聲明異議,資產公司因而未受償。
魏如萱向北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幼時母親即與父親離婚,自此未曾與母親見面,不知母親死亡,無法在法定期間辦理拋棄繼承,也無從得知母親遺留債務,請求法院撤銷強制執行程序,並請求資產公司不得以債權憑證為名義,執行她的財產。
北院審理認為,依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魏如萱因為未與母親同居共財,於繼承開始時無法得知債務的存在,以致於無法辦理限定或拋棄繼承,魏如萱僅需在繼承母親遺產的範圍內負清償責任。
北院指出,資產公司不得強制執行魏如萱固有的財產,因此判決魏如萱勝訴,撤銷強制執行程序,資產公司不得以此債權憑證,聲請強制執行魏如萱的財產。(李亨山)10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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