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賣黑心豆芽菜賺千萬 主嫌家四口遭訴
2018/1/30 17:36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30日電)北檢偵辦新北市新店某農產企業社,涉嫌以工業用低亞硫酸鈉(俗稱保險粉)漂白豆芽菜案件,今天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起訴孫姓負責人與其父母、妻子等4人,及另2名業者。
起訴書指出,孫姓負責人一家四口為讓豆芽菜賣相較佳、防止氧化、增加保存期限,明知保險粉未經衛生福利部核准作為食品添加劑,還是自民國102年6月起至106年6月,每天凌晨0時起在豆芽菜製造廠,將欲出貨的熟成豆芽菜浸泡在保險粉液體中等待出貨。
檢方統計,孫姓負責人的企業社,每天的豆芽菜出貨量約1200台斤,他們以每台斤新台幣8元價格,包裝、運送至台北地區傳統市場攤商及知名餐廳等處販售,犯罪所得約11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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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另一名被起訴的馮姓豆芽菜業者如法炮製,向孫姓負責人的父親及不詳化工行購買保險粉,並將泡過保險粉液體的豆芽菜出售,犯罪所得約244萬元。還有一名被起訴的黃姓業者,販售保險粉給孫姓負責人,犯罪所得約2萬多元。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此案,並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起訴孫姓負責人等6人。(編輯:陳清芳)107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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