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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訂防逃機制 法務部司法院意見一致

2017/10/12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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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2日電)司法院院會昨天通過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三階段防逃機制,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今天說,會盡快函請行政院會銜立法院審議;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認同司法院意見。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法務部次長蔡碧仲等列席,審查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司法院院會昨天決議通過修正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增訂偵查、審判及執行程序的三階段防逃規定;為強化羈押替代處分措施,修正條文明定對於停止羈押的被告,法院得命被告接受適當的科技設備監控;未經法院或檢察官的許可不得離開住、居所或一定區域;交付護照、旅行文件或通知主管機關不予核發護照、旅行文件;未經法院或檢察官許可,不得就特定財產進行一定處分,避免被告逃亡國外規避刑責。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育敏詢答時,關切司法院提出的防逃機制,並期盼能在一個月內將草案送到立法院審議,讓防逃機制盡快實施。

呂太郎表示,修法還要會銜行政院,但草案在公聽會過程,法務部也有派代表出席,「預期應該會比較快」。

蔡碧仲也說,司法院與法務部針對在刑事訴訟法中增訂防逃機制曾進行商討,「認同、尊重司法院意見」,未來本案在行政院審議時,法務部與司法院的意見一致。10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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