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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制勞退提撥金 勞部證實12縣市不足

2017/8/8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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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8日電)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副司長陳惠蓉今證實,截至今年3月有12縣市舊制勞工退休金提撥金額不足,其中以高雄市最高,台南市其次。

為了保障勞工退休金權益,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1項規定,雇主應在舊制年資勞工每月薪資總額2%至15%範圍內,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存儲;並依同條第2項規定,於年度終了前估算次年度符合退休條件者所需的退休金,如有不足應於規定期限內補足,以作為預作未來勞工退休金之用。

聯合晚報報導,根據勞動部提供給立法院預算中心的報告中顯示,截至今年3月底為止,共有12個縣市未能提足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副司長陳惠蓉今天接受電話訪問時證實,截至3月底止共有1萬2342家事業單位(包含公、私部門)仍未足額提撥,其中有包含高雄市等12個縣市政府在內。

陳惠蓉說,不論是公部門或私部門只要有不足額提撥,就會要求事業單位先陳述意見,若情節重大或陳述意見的理由沒有道理,各縣市政府就會依法開罰新台幣9萬元至45萬元。10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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