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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巿作手俞宗碧涉炒股 一審判5年6月

2016/6/20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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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20日電)股巿作手俞宗碧被控於民國95年間涉嫌炒股,台中地方法院今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處5年6月徒刑,犯罪所得新台幣729萬140元沒收,全案可上訴。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55年次的俞宗碧於95年7月間起為牟取不法利益,與生產印刷電路板的股票上櫃公司「寶島極光股份有限公司」大股東兼發言人、證券公司營業員、投顧分析師等人謀議,透過人頭帳戶買賣股票,營造股票交易活絡的表象。

判決指出,俞宗碧等人再結合股市名嘴散布不實利多消息,藉以操縱抬高寶島極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價格,股價由95年8月29日的新台幣17.4元,拉抬至同年10月26日的31.8元

不過,俞宗碧於97年2月法院審理期間,畏罪潛逃出境赴新加坡,後輾轉前往中國大陸上海市未再返台,遭台中地方法院發布通緝。

直到去年8月,調查局透過「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機制,將俞宗碧押解返台。台中地方法院今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他5年6月徒刑,犯罪所得新台幣729萬140元沒收,全案可上訴。10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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