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前經理求償逾2億 美國蘋果公司敗訴
2015/10/26 15:31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6日電)美國蘋果公司(APPLE INC.)跨海指控產品設計前資深經理孔嘉業在中國管理亞洲研發中心時帳目不清,中飽私囊,求償逾2億元。台北地院認定孔男,將款項支付派遣員工薪資等,並無侵占公款,今天判蘋果敗訴。
蘋果公司提告主張,公司規定員工不得與供應廠商有任何非道德行為,也不得有收取回扣或佣金,但孔男赴中國任職期間,卻向一家提供顧問服務的供應商設立海外帳戶,由孔男管理使用,由蘋果公司支付相關費用;蘋果公司查帳後發現孔男不法侵吞款項且以低價高報手法來中飽私囊,因此向孔男求償損害金以及孔男在職期間所領取全部報酬,共計逾新台幣2億元。
但台北地院調查後認定,依據相關匯款單據、電子郵件及資料與證人指述,蘋果匯付至中國的款項,均已用於支付「亞洲研發中心」員工薪資、行政及研發費用,蘋果匯款時已知悉相關報價及請款且審核通過,孔男甚至曾先行墊付支出,並無證據證明有侵吞款項情事,因此判蘋果公司敗訴。全案可上訴。10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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