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屏檢破獲竊電案 台電全年損失1.65億元

2015/9/15 13:46(9/15 15:04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15日電)屏東地檢署組專案小組查緝竊取台電電力案件,到今天為止,共查獲78件漁塭養殖業者、餐廳與沈姓住戶竊電,台電全年損失5500萬度,損失金額高達新台幣1.65億元。

屏東沿海魚塭養殖業及部分餐廳業者,因為節省成本而竊取電力,使台電公司部分線路損失達20%以上電力,虧損金額由全民買單,屏東地檢署今年元月起,由民生犯罪竊電專責小組檢察官指揮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會同台電屏東區營業處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查緝偵辦。

專案小組分別於高樹鄉、鹽埔鄉、潮州鄉、枋寮鄉、九如鄉、里港鄉與林邊鄉等地魚塭查獲竊電犯行,從1月至9月中旬止,共查獲78件魚塭養殖業者、餐廳等將電表加工與線路改接,導致電表計度失真,而後竊取電力,台電估計屏東全年度電度損失共為5500萬度,損失金額高達1.65億元。

另外,屏檢表示,在內埔鄉查獲沈姓居民在私人住處竊電,將台電電表的C相電壓線(190伏特)與系統N相接地線混合引接至住處3樓的穩壓器(提升至220伏特),再由穩壓器轉至變壓器而轉為單向110/220伏特,供應廚房用電,用這種方式讓電表計度不準。

屏檢表示,沈姓民眾竊取的電力高達8萬1974度,折計電費41萬5437元,涉犯電業法第106條竊電犯行,因願補繳電費並支付國庫2萬元,屏檢判緩起訴。

屏檢鼓勵民眾檢舉竊電,案件經查獲判決確定,可獲得追償金額10分之1檢舉獎金,每筆檢舉獎金最高可達10萬元。104091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