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業者新招 悄悄話鑽漏洞
2015/4/21 13:06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21日電)新北市消保官日前接獲申訴發現,有網拍業者改以「悄悄話」私訊功能與買家聯繫,讓消費者無法依法以「書面」方式要求退貨。
消保官賴淑青指出,網路拍賣是現代消費者時常利用的一種消費方式,但因此衍生的消費糾紛也不少。
她表示,日前受理一起消費爭議申訴案件,消費者於拍賣網站向網路賣家購買一組地墊,因業者寄錯商品,消費者於收到商品當天即利用拍賣網站提供悄悄話功能向賣家反映。
賣家也透過悄悄話功能表示確實出錯貨,願意全額退費或換貨,但後來卻表示拍賣網站提供悄悄話功能為電子郵件,並非消費者保護法「書面」要件,消費者寄回商品的時間已超過7天為由拒絕退費。
她表示,網拍業者未於拍賣網頁上提供地址,僅表示「一切均會透過交易系統、問與答、悄悄話等做聯絡與溝通」,致使消費者於收到商品時僅能以「問與答」、「悄悄話」等方式與業者聯繫,難以踐行法律要求「書面」條件。
她表示,網路拍賣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特種買賣,業者應將買賣條件、出賣人姓名、名稱、負責人、事務所或居住所告知消費者,消費者對所收受商品不願買受時,應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方式通知業者解除契約。
她表示,業者透過悄悄話功能已坦承商品寄送有誤且已確知消費者欲行使解除權意思表示,不應以消費者寄回商品的時間已超過7天猶豫期間為由拒絕辦理退換貨。也呼籲民眾務必先瞭解賣家聯絡資訊,以免影響解約權益。10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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