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詐貸 劉政池不起訴
2015/4/8 14:41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被控向遠雄人壽詐貸案,士檢今天偵結,認定還款期已多次展延還沒到期,利息本金已還款逾1億元,全案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全案緣於劉政池遭檢調查獲,他在陽明山蓋七七行館,涉竊占國土等罪,士林地檢署去年1月第一波偵結,認定劉政池竊占國有土地面積逾4000平方公尺,依竊占及違反水土保持法等罪嫌起訴;士林地院今年2月依水保法,判刑2年3個月。
檢方辦案期間,清查資金懷疑劉政池以七七行館等為擔保向遠雄人壽超貸,獲准貸款金額第一次為新台幣1億2000萬元,後來又增貸4500萬元;檢方去年陸續傳喚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遠雄人壽總經理、趙藤雄次子趙信清等人,全案今天偵結。
檢方認定,劉政池貸款的還款期,因多次展延而尚未到期,利息本金已還款超過1億5000萬元,無主觀犯意,且也沒有施用詐術犯行,全案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10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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