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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罷免查水表案民政處長明良臻交保 高分院撤銷發回更裁

2025/3/27 16:53(3/27 21:2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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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民政處長明良臻涉罷免「查水表」案,花蓮地方法院26日裁定新台幣50萬元交保、禁止接觸共犯及證人,經花蓮地檢署抗告,花蓮高分院27日裁定撤銷具保,發回花蓮地院更裁。中央社記者張祈攝 114年3月27日
花蓮縣民政處長明良臻涉罷免「查水表」案,花蓮地方法院26日裁定新台幣50萬元交保、禁止接觸共犯及證人,經花蓮地檢署抗告,花蓮高分院27日裁定撤銷具保,發回花蓮地院更裁。中央社記者張祈攝 1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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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27日電)花蓮地方法院審理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涉罷免「查水表」案,裁定新台幣50萬元交保。經花檢提起抗告,花蓮高分院今天下午裁定撤銷具保,發回花蓮地院更裁。(編輯:李淑華)1140327

花蓮縣民政處長明良臻(中)涉罷免「查水表」案,花蓮高分院27日裁定撤銷具保,發回更裁。圖為26日明良臻完成交保程序步出法院。中央社記者張祈攝 114年3月26日
花蓮縣民政處長明良臻(中)涉罷免「查水表」案,花蓮高分院27日裁定撤銷具保,發回更裁。圖為26日明良臻完成交保程序步出法院。中央社記者張祈攝 1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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