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民政處長交保禁接觸證人 縣府將視裁定書處置
2025/3/26 16:05(3/26 16:4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26日電)花蓮民政處長明良臻涉罷免「查水表」案,花蓮地院今天裁定交保、禁止接觸共犯及證人,明良臻下午辦保完成。因與涉案人員都是上下屬關係,縣府說,待收到裁定書後視內容處置。
花蓮罷免案爆涉違法查對個資,引發「查水表」爭議,檢調昨天搜索花蓮縣政府、花蓮市戶政事務所等處,訊後聲押禁見明良臻。
花蓮地方法院羈押庭認為,明良臻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件,依檢察官所提證據,足認被告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重大,但審酌本案進度及當事人意見,認為無羈押必要,裁定明良臻新台幣50萬元交保,不得與同案共犯、證人聯繫。
今天下午2時許,明良臻由父親及家人陪同完成交保程序,一路緊牽父親的手,走出法院,經過一夜偵訊,明良臻面露疲態。對於媒體詢問,僅回答「謝謝大家關心」,隨後上車離開。
由於同案被告還有民政處副處長兼花蓮縣選委會總幹事吳俊毅、花蓮市戶政事務所鍾姓主任及4名公職人員,6人也都交保,職務上與明良臻皆為上下屬關係,業務往來密切。
花蓮縣府下午指出,已與律師討論,待收到裁定書後,視裁定書內容再作處置。
對於花蓮地院裁定結果,花蓮地檢署指出,目前正在研擬中,將盡速依法提出抗告。(編輯:李淑華)11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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