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港有毒液體外洩 環保局罰10萬
2015/2/13 15:28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13日電)基隆港東10碼頭今天上午傳出有毒液體「氫氟酸」外洩;基隆市環保局長賴東鴻說,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貨主新台幣10萬元。
賴東鴻表示,東10碼頭在上午7時20分發生氫氟酸外洩事件,環保局一早8時接獲通報後,立刻會同環保署毒災諮詢技術小組和工研院相關人員,攜帶防護設備和除污器材趕往現場,警消也已全面拉起封鎖線,並管制車輛人員進出。
他表示,經環保署專業技術小組穿著防護衣和背著氧氣筒到場勘查後,確認為20呎貨櫃內裝有「氫氟酸」液體,推測在運送過程中,疑似不慎撞擊放置槽體的鐵架,造成長約5公分裂縫。
賴東鴻說,第一時間原本打算先止漏,但因貨櫃擺放在第2層難以施工,且有槽體內仍有少許壓力,改先派員前往現場設置攔污索,將氫氟酸控制在場區,待止洩後再派員以吸油棉去除。
相關單位約在中午12時30分決定先利用橋式起重機將貨櫃吊到地上,再打算以吊車將槽體翻轉,讓裂縫朝上避免持續外洩,接著計畫調派槽車,把剩餘液體抽出。
賴東鴻表示,外洩現場濃度約1ppm,並未達到疏散的警戒值,會持續監控風向和濃度,另也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新台幣10萬元。1040213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