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大麻產品多樣化 民眾勿攜入台灣以免觸法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曼谷5日專電)泰國合法化使用大麻特定部位,不少廠商開發含有大麻成分的醫美產品和食品,不過由於大麻在台灣仍被列為二級毒品,刑事局提醒相關產品不能寄到台灣也不能帶進台灣,民眾要小心避免觸法。
大麻在不少國家被歸類為毒品,但其實大麻也具有醫療效果,泰國政府在2019年修改毒品法(Narcotics Act),讓泰國成為東南亞第一個合法化醫療用大麻的國家,但娛樂用的大麻依然在禁止之列。
泰國公共衛生部在2020年底公布將大麻特定部位從管制名單中移除,由於大麻中含有的四氫大麻酚(THC)會讓人有興奮感,大麻二酚(CBD)則會讓人有放鬆感,花和芽因有較高的四氫大麻酚(THC)含量,仍在管制名單中,放行的部分包括大麻的葉子、纖維、根部和莖部等。
隨著法規鬆綁,大麻不只限於醫療用途,泰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去年2月核准大麻的合法部位可以用在飲品、烘烤產品、零食、保養品和化妝品中,並訂出含量上限,期盼為泰國經濟注入一股新的活水。
泰國許多廠商開始把大麻二酚放入各式產品裡,包括茶包、咖啡、按摩膏、精油、蠟燭甚至保養品和化妝品內,過去一年來在泰國各處都有規模大小不一的大麻產品展,大麻經濟蔚為一股新風潮。
不過台灣仍把大麻列為二級毒品,相關的大麻產品都不能帶進台灣。刑事警察局駐泰國聯絡官指出,近來台灣海關查獲多起從泰國寄送大麻及大麻製品例如化妝品、零食及藥膏等跨國郵包案件。
刑事局駐泰國聯絡官指出,大麻在台灣還是列為第二級毒品,寄送或收受含大麻成分的國際包裹,重則可能會被以運輸毒品罪送法辦,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等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結束後跨國旅行恢復正常,赴泰旅遊的民眾也要注意不能把含有大麻成分的產品攜帶回台。
根據台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韋樞/黃自強)111020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