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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禁用彩色鉛筆 死囚狀告日本政府爭繪畫權

2021/10/7 18:13(10/7 20:0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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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東京7日綜合外電報導)在日本宮崎市自宅殺死3名家人被判死刑定讞的33歲奧本章寬,由於日本政府修改命令,讓他無法在拘留所內再使用彩色鉛筆作畫,因此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訴要求取消修改命令。

日本時事通信社報導,奧本提訴對象是日本政府,今天在東京地方法院舉行的第一次口頭辯論庭上,日本政府要求庭上駁回原告提訴。

根據訴狀等指出,日本政府法務省從今年2月起施行的命令,禁止死刑定讞死囚與判決尚未確定受刑人等,購買原本可以購買的削鉛筆器及彩色鉛筆等。

報導指出,由於拘留所內曾發生受刑人用削鉛筆器內的刀片自戕等情況,可能是這樣才會讓法務省修改命令以避免類似案件再發。

原告律師表示,奧本使用彩色鉛筆來畫花或動物等,並製作成明信片或月曆等進行販售,所得金額用來當成被害人遺族賠償金使用,至今已給付逾200萬日圓(約新台幣50萬元)。

奧本主張,法務省不允許使用彩色鉛筆已侵害他的表現自由,明顯違憲。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原告律師表示,奧本說自己是從一審法官做出死刑判決後,開始用彩色鉛筆繪畫。

奧本曾說,繪畫是自己能深刻反省、進行賠償的必要及不可或缺的行為,他希望能使用一直以來用的彩色鉛筆作畫。(譯者:黃名璽/核稿:張佑之)11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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