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東鎮長羅吉祥因案停職 縣府指派他太太代理
2019/11/28 19:48(11/28 20:40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28日電)新竹縣竹東鎮長羅吉祥因違反選罷法交付賄賂罪,被新竹地院判刑3年10月,褫奪公權4年,依法停職。新竹縣政府今天表示,將由羅吉祥妻子張順朋代理,明天舉行交接典禮。
新竹縣政府指出,羅吉祥因違反選罷法遭起訴,日前新竹地方法院依違反選罷法交付賄賂罪將他判刑。依規定,從判決日起,停止職務。
竹縣府表示,將由對地方事務嫻熟及具有聲望的59歲張順朋成為代理鎮長,她曾擔任新竹縣議會議員助理多年,及擔任新竹縣青溪婦女協會第4屆理事長、新竹縣婦女社團領導人第19屆召集人、竹東鎮青溪婦女會第4屆理事長等經歷,具有相當領導與行政經驗,對竹東鎮事務相當熟稔。
竹縣府指出,交接典禮將在明天上午10時於竹東鎮公所3樓辦理,由縣府秘書長陳季媛監誓,縣府主計處長黃文琦監交。(編輯:李錫璋)10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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