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受虐兒伸張正義 新北醫院成立保護小組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26日電)無法為自己說話的孩童,是最無聲的被害人。新北市各大醫院成立兒少保護專責小組,為受傷孩子的傷勢主動找到真相,並立即通報檢警與社福單位安置處遇,讓司法伸張正義。
新北市政府今天舉行記者會公布,4個月嬰幼兒小傳(化名),連續3次送進醫院急診室,包括手腳及胸部遭水燙傷、額頭及眼睛瘀青,全身癱軟無意識。
雖然父母向醫師表示孩子不慎摔傷,但急診醫生、護理師細心檢查發現,瘀青不似碰撞且腦部及眼睛也出血,明顯是外力撞擊所致。檢警介入偵辦,父母才承認情緒失控傷害孩子,爸爸遭判刑4年服刑中,媽媽遭判刑有期徒刑4個月。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許芝綺表示,有不少兒童受虐傷害案件來自於家庭成員,106年間接在家中的兒少保護通報人數共3880人,有4成6的孩童是遭家中成員施暴。
許芝綺表示,兒少保護實務常發現家中遭遇傷害的兒童與少年,因年紀太小,或傷害者為最親近的人,讓兒少無法表達自己的遭遇,成了最弱勢、最無聲的被害人。
新北市府去年為此提出40件獨立告訴,其中,有10件加害人已經被起訴,有26件偵辦中,其餘緩起訴。
許芝綺表示,為兒少築起第一道保護牆的關鍵是在醫療院所。以往,急診醫護人員或因敏銳度與警覺不足、或相信父母說詞認為是意外,或專業上難以研判為家暴案件,甚至避免麻煩心態,常錯失通報、鑑定、處遇、安置、偵辦與保全證據的黃金時間。
北市府說,家長若為施虐者,通常不會說出真相,為有效立即提供保護措施,社會局及衛生局與轄內醫院合作成立兒少保護專責小組,藉醫師、心理師、社工師團隊,判讀兒少傷勢是否受虐,透過蒐證架構第一道防線。
林口長庚醫院兒少保護中心醫師夏紹軒今天也在記者會表示,兒少保護個案中,頭部傷害佔了6成,危重症的兒保腦傷多發生在1歲以下,以及1歲到6歲間。
他說,美國兒科醫學會定義「受虐性腦傷」為導致搖晃嬰兒症候群的搖晃、振動動作暴力,是非常危險、很可能殺死孩子。
同時,夏紹軒表示,台灣兒科醫學會也認定,猛烈、非意外、重複、加速(減速)的頭頸部劇烈運動,常發生於未滿3歲兒童,2至4個月嬰兒最常見。這些個案會有1成死亡,2成6會造成重度殘障。
夏紹軒利用衛福部補助經費購置的3個「搖晃嬰兒模擬人」,現場示範正常安撫與劇烈搖晃的區別。教具將指導相關兒保人員腦傷的常識,並在幼兒出院後作為新手父母的衛教。
北市府邀醫院代表成立兒少保護小組,與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鄧媛跨業合作,除醫院主動增加專業判斷智能與敏感度,期待透過判定醫療傷勢與鑑定身心,更有效介入兒虐家庭,釐清受虐原因,以維護兒少安全與權益。(編輯:梁君棣)10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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