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充分揭露兩岸交流 掌握國人在中國安全風險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5日電)總統賴清德13日揭示5大國安威脅與17項因應策略,中華亞太菁英交流協會秘書長王智盛今天受訪表示,充分揭露兩岸交流,能達事前管理、嚇阻之效,讓政府在第一時間掌握國人在中國面臨的人身安全風險。
王智盛分析,賴總統提出的5大威脅,歸納出中國幾年來對於台灣愈演愈烈的各種的統戰、滲透甚至侵略手段,是時候要有更完整嚴密的國安法制予以管理,包括事前預防、事後懲處。
王智盛指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得很清楚,國人不得領用中國身分證,中國就另推定居證、居住證這種擦邊球,再對外宣稱台灣人與中國人是一樣的。因此修法擴及規範不得領用定居證、居住證,有其必要性、急迫性。
他表示,現行「港澳條例」只要居留1年就能申請定居,其實太過快速。在香港實施「國安法」後,台灣同情香港人的同時,也擔心中國藉此作為洗人口的破口,政府已注意這樣的風險與趨勢。
王智盛認為,把公務人員赴中相關規範擴及民意代表,讓民代與中國的交流透明化,也能避免民代被抹紅、貼標籤。此外,相關單位應全面盤點,例如體育團體、村里長等,透過揭露能讓本來能去的人就安心、正當地去,有問題的人就不敢去。公開揭露還能讓台灣民眾在中國面臨人身安全風險時,政府能在第一時間掌握。
他提到,去年有超過70件台灣民眾在中國被抓捕,但可能更多是大家不知道的。有了報備制度,能讓黑數浮現,中國也可能比較謹慎,不至於如此囂張。這就是事前管理,並能達成嚇阻效果。
王智盛強調,目前最嚴重的就是國家忠誠、共諜問題,恢復部分軍事審判,是要因應近幾年來快速衍生的共諜案。去年64起共諜案,就有2/3是現役、退役軍人,較2021年暴增3倍,代表目前的管理機制出現嚴重漏洞,需要有效的管理與嚇阻;且這只針對「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篇的內亂、外患、叛國、洩密等軍事犯罪,第三篇的一般犯罪仍適用一般司法審判。
王智盛說,過去對軍事審判憂心的是軍事法庭的封閉性等問題,但透過制定「軍事法官任用條例」、「軍事法院組織法」,可重建讓大家有信心的審判制度,建議國防部納入人權法學者意見,並參考美、韓、英等國做法。(編輯:黃瑞弘)11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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